外教聘请条件及管理流程

外教聘请条件及管理流程

     (一)外教聘请的宗旨与方针

外籍教师的聘请工作,应紧紧围绕我校“加快推动国际化进程”的发展要求和“创建国内一流造船大学”的长远战略目标,从实际需求出发,贯彻统筹规划、广开渠道、系统推进、突出重点、保证质量、注重效益的方针,确保我校学科建设发展、教学科研水平提高以及高层次人才的培养需求。

     (二)外教聘请的基本要求

语言类外教:

  1. 母语为英语;

  2. 本科及以上学历;

  3. 语言学、文学及其他相关的文科专业;

  4. 具有两年以上英语教学经历;

  5. 具有英语教学相关资助证书;

  6. 志愿投身教育事业,具备较强责任心;

  7. 身体健康、对华友好、遵守我国法规和我校规章制度。


专业课程外教:

  1.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具备与所需承担专业课程相关专业背景;

  3. 具备两年以上专业课程教学经历;

  4. 英语流利,具备相关英语资质证书;

  5. 志愿投身教育事业,具备较强责任心;

  6. 身体健康、对华友好、遵守我国法规和我校规章制度。



    (三)外教聘请基本流程

      

       1. 上报聘用计划


有外教聘请需求的学院根据本学院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申报本学院下一

年度聘请长期外教的计划。相关学院于每年1130日前填写《江苏科技大学聘请外教申请表》(附件1)并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对申请表进行汇总、审核,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根据实际需求编制学校下年度外教聘用计划及经费预算。

      

       2. 提出外教聘请或续聘报告

各聘请学院按照学校本年度外教聘用计划编制,于每年430日前向国际

合作与交流处提出下一学年外教聘请或续聘报告。各聘请学院需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江苏科技大学聘请外教审批表》(附件2),并附上外国专家的中英文简历、护照相关信息页、电子证件照片、学位证书(经中国使领馆认证)、官方无犯罪记录证明和相关资质证书的扫描件。专家简历中需说明其出生日期、护照号码、学历学位情况(自高中时期填起)、住址(国家、省、市、街道、单元号码、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现工作单位名称及地址等。如果专家携带家属来我校,还需提供专家家属的护照扫描件和由当地的中国使领馆认证的亲属关系证明。

目前,学院极少能提供外教资源,一般由国际处负责招聘,渠道一般为中介推荐、外教自荐、他人推荐、网络信息发布。国际处对外教简历、相关资质证明进行审核后,向学院进行推荐,学院认可后,由国际处和学院通过视频或电话方式进行面试(建议面试要有学院代表参加,方面学院进行专业考核与评估)。面试通过的,由国际处负责通知,并向外教说明专业教学以外的各项事宜(合同、薪资福利、宿舍情况、日常生活服务、手续办理、外国人在华法律法规等)。

       3. 外教聘请审批

对于面试合格的外教,学院需向国际处提交外教聘用审核表,以确认同意录

用该名外教。国际处对各学院上报的聘用及续聘报告进行审核并报主管校领导

审批。

       4. 签署合同

国际处负责与审批通过的外籍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外教不在华,首先以扫描

件的方式签署)。

       5. 来华签证手续办理

国际处负责为新聘外教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需经过网上申报、初审、报送纸质材料、复审、办证的流程,应提前进行),外教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到所在国家或地区的中国使领馆或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办理职业签证(Z签证)。

       6. 入境、登记与入住宿舍

外籍教师持本人有效护照,在签证有效期内入境来华并于抵达镇江当日到国

际处报到注册。国际处在外教抵达24小时内向所在辖区公安部门申报“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国际处与外教签订宿舍协议,收取宿舍押金并安排其入住宿舍。

       7. 体检

外教到校一周内,国际处组织安排外教到镇江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境外

人员体格检查(新聘外教一般需进行两次体检,第一次为境外办理来华工作许可前,在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向国际处提供体检报告扫描件;第二次为入境后在镇江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复核,第二次费用400元由国际处支付)。

      8. 办理保险

国际合作处为外籍教师购买覆盖在华工作期间的意外伤害和医疗门诊保险。

      9.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外教到校一周内,国际合作处负责向外专局申报为外教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10、办理居留许可

外籍教师持工作签证(Z签证)抵达中国境内30日内,必须办理任职或就业的居留许可。国际处负责在有效期内准备好所需材料,安排外教前往镇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居留许可(办理居留许可的费用由国际处支付)。

      11、证件管理及延期

外籍教师各项证件办妥后,国际处需要复印存档并负责所有证件的更换、延期等手续。聘期结束后,外籍教师必须交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到国际处,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向外专局申请注销。

      12、外教解聘及离职

在合约期内需解聘外教,需按照聘用合同的规定进行提前告知并处理有关解聘事宜;外教在合约期内提前离职的,需按照聘用合同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需在合同期满前至少三个月与外教沟通续聘事宜,如双方就续聘达成一致,应尽快签署新的聘用合同并准备办理相关证件的延期手续;如双方决定不再续聘,则需为外教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手续为:向外专局申请注销该名外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并提供注销证明原件;由所在学院和国际处填写《统一格式推荐信》(离职信)并加盖公章;结算相关薪资费用;进行宿舍检查与交接,收回宿舍钥匙及一卡通,返还外教宿舍押金。

     (四)外教教学管理与评估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与各聘用学院共同对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管理与评估。各聘用学院每学期对外教进行一次教学评估,并于期末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江苏科技大学外教工作考核表》(附件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每学期组织对外教所承担课程的听课考查,并与外教及各聘用学院进行面谈交流。


附件1:江苏科技大学聘请外教申请表.doc

附件2:江苏科技大学聘请外教审批表.doc

附件3:江苏科技大学外教工作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