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师赴国外培训事宜的通知

关于2022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师

赴国外培训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科技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师出国(境)培训管理办法》(江科大校〔2013212号)规定,经个人申报,部门推荐和学校评选,现批准刁雅静、吴俊、李红(基本信息见附件1)于2022年赴国(境)外培训。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培训期限

3个月。

二、培训费用          

1.学校资助的培训经费包括单次往返国际路费和在外培训期间的生活费。在外培训期间的生活费按照当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规定的访问学者国外三个月生活费标准执行。国外停留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

2.项目教师出国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学校当年教师进修(培训)的有关规定执行。

3.培训教师回国后依据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海外教育学院开具的报销通知单,到财务处结算培训费用。

三、培训人员职责

1.联系落实国外培训大学,获取邀请信;与学校签署出国(境)培训协议;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和相关证件。

2.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国家与学校的形象;按照培训计划随堂听课,收集整理与培训课程相关的最新原版外文教材、教案及学科发展动态资料;加强与外方教师的交流和沟通;了解项目留学生海外学习生活状态。

3.培训教师回国后应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海外教育学院提交《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师出国(境)培训回国登记表》及出国培训总结,向所在学院提交培训课程的教学资料。

4.按所在学院要求为项目讲授课程。不按规定授课的,按协议要求退回出国培训费用。

 

附件:附件表格.doc

      1.2022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出国(境)培训教师名单

          2.江苏科技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师出国(境)培训协议书

          3.江苏科技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师出国(境)培训回国登记表